复印病案服务范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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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1-09-06 13:27

    根据卫生部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医发[2002]号193号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》,医院病案统计信息科面向公、检、法、社保、商业保险和患者提供查询复印病案服务,申请人复印病历资料的范围:门(急)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入院记录、体温单、医嘱单、化验单(检验报告)、医学影像检查资料、特殊检查(治疗)同意书、手术同意书、手术及麻醉记录单、病理报告、护理记录和出院记。

    医院病案统计信息科位于内二科二楼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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